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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通訊員劉華本報記者韓燕榮
  憲法與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研討會近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由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國防與軍事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辦。會議由國防與軍事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叢文勝教授主持,軍地憲法和軍事法專家學者憲法與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面臨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熱烈討論。
  叢文勝首先介紹了研究中心的成立背景和主要任務,指出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依法治國總目標下,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指出,四中全會公報明確將“治黨治國治軍”作為統一的戰略部署提出,三位一體,一併推進,說明在法治中國建設中,軍隊法治體系是國家法治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對我國的軍事法治建設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從這個角度講,依法治國上升為依憲治國,依法執政上升為依憲執政,那麼依法治軍也應上升到依憲治軍的高度,依法治軍的“法”首先是憲法,且必須以憲法為核心。因此,依法治軍的核心是依憲治軍,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法治化道路必須要由憲法引領,把憲法的精神、原則貫徹進來,保證憲法規範和憲法原則在國防和軍隊建設中的全面落實,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進程,實現與依憲治國相統一的依憲治軍。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教授闡釋了黨的領導與憲法、國防與軍隊法治化與國家法治化的關係:一方面,指出黨的執政地位是中國憲法確定的,我們必須要尊重憲法,高度重視憲法實施和監督;另一方面,提出軍隊是依法治國的重內容和根本保障,應該從黨的政治領導地位、軍隊對中國核心利益的保障作用的高度去理解全會《決定》對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一系列論述,“依法治軍”的話語已經表達了軍隊未來的法治化進程和國家的法治化進程是不可分割的,只有軍隊的法治化,才有真正的國家法治化。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副主任彭伶指出,在國內改革任務艱巨、國際爭端愈烈的背景下,國防成為全民關註的焦點,國防是全民的國防,是我們的底氣和生活的基礎,有底氣、有實力才有國際話語權,國防法治化是時代發展的需要。同時指出,在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總體部署,指明向法治國家邁進的清晰路徑的背景下,國防和軍隊法治化建設趕上了絕佳時機,希望通過研究中心和全國法律界的共同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全民關註國防、學界引領國防法治化建設、科研推進國防法治化的新局面。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教授就四中全會決定和會議主題闡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應作狹義理解,而應理解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抓手,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它既是決定第一部分提出的“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五大體系,也是第六部分提出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還可以適用於經濟、文化、軍事等不同領域。而在第七部分單獨列出的軍事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適用於軍事領域的體現,這樣的安排充分體現了軍事法治體系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表明依法治軍是黨依法治國更重要的領域,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承擔著更重要的職責,發揮著更突出的表率作用,軍事法治體系是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一個具體抓手。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齊小力、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中國海洋研究院副院長王磊教授、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首都師範大學法學院鄭賢君教授、北京市憲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主任吳革、原軍事科學院軍制研究部部長雷淵深少將、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李佑標教授等軍事法專家和法律學者,也都從各自的研究領域深入探討了憲法對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的引領與規範及憲法自身的完善,對完善依法治軍基本理論,在憲法框架內理順軍事機關與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其他國家機關的相互關係,軍事法規規章的法律地位、制定程序、立法質量及其合憲性審查與內部協調,在軍隊樹立憲法權威,軍事法律顧問制度對部隊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作用等國防與軍隊建設法治化的問題發表了各自的觀點。
  (原標題: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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